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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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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侨联字〔2013〕13号

关于协助做好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侨联、各高校侨联、省直侨联、三一集团侨联,各二级机构、各直属团体:

经中央批准,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将于今年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将进行表彰活动。根据中侨发〔2013〕29号和3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及名额分配

(一)与国侨办联合表彰:

1.中国侨界杰出人物10名,提名奖20名;

2.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990名,其中湖南省23名。

(二)中国侨联表彰:

1.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220个,其中湖南省5个;

2.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220名,其中湖南省5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中国侨界杰出人物评选条件

符合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杰出成就,曾获得省、部级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表彰。

(二)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备归侨侨眷身份。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4.热心侨务事业,积极投身我国对外友好交往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成绩显著。

(三)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的作用,在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2.坚持为侨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联系、服务、组织、宣传、发动侨界群众,努力维护侨胞利益,受到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信任和好评。

3.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健全,富有生机与活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开拓创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清正廉洁。

4.适应世情、国情、侨情的发展变化,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能力、制度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上级侨联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工作创新。深入广大侨界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建言献策,作出积极贡献。

3.服务有效。热爱侨联工作,投身侨联事业,密切联系侨界人士,全心全意为侨服务,在从事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等侨联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作风优良。具有服务侨界群众的责任意识,服从侨联工作大局的敬业意识,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工作状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三、湖南省初评原则和程序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权威性;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2.成立省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省外侨办协商后另行通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表彰评选的日常工作。

3.逐层推荐。其中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和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在征得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市州侨办的意见后,由基层和市州侨联组织逐层推报至省侨联;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由基层和市州侨联组织逐层推报至省侨联。

4.省级初评。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材料,报领导小组提出上报初步人选。其中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和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上报人选与省外侨办会商后确定;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上报人选由省侨联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

5.公示上报。推荐上报人选和单位在省侨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给中国侨联。

四、相关要求

1.各级侨联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荐中要严格标准(如侨界杰出人物和归侨侨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必须具有归侨侨眷身份),做到好中选优。推荐人选要注重基层侨联组织和个人。

2.《中国侨界杰出人物推荐审批表》、《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呈报审批表》、《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均可在中国侨联网(www.chinaql.org)通知通告栏中下载。各市州、高校侨联、省直侨联、三一集团及有关团体在推荐时需严格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四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电子表格。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内容属实,手续齐全,并按规定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3.各市州侨联、各高校侨联、三一集团侨联可推荐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人选各1名(长沙市侨联、省直侨联可推荐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人选2-3名),可推荐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1个。省侨联直属社会团体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人选。中国侨界杰出人物的评选可由各市州、高校、省直侨联推荐。此次未被中国侨联(国侨办)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在省第七次侨代会表彰时优先考虑。

4.各市州侨联、各高校侨联、省直侨联、三一集团侨联务必在7月15日前将推报人选表格和电子版报省侨联,过期不候。

联系单位:湖南省侨联办公室(人事处)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迎宾路185号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电话:13348613265

联系人:王向阳

电子邮箱:sqlbgshi@163.com

湖南省侨联

2013年6月19日

湖南省侨联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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